关于天然气价格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30
各天然气用户:
按照《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联动调整我市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洪发改价管字【2024】24号)要求,现就我司辖区范围内管道天然气供应价格调整如下:
一、居民销售价格
1.居民气价:第一档,年用气量0-420(含)立方米,售价3.21元/立方米;第二档,年用气量420-660(含)立方米,售价3.53元/立方米;第三档,年用气量660立方米以上,售价4.17元/立方米。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
2.对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人员、特困职工等社会困难群体,实行民生用气兜底保障政策,仍享受原有的优惠政策,即家庭用气量每户每月15立方米以内按3元/立方米计收,超出部分按3.2元/立方米计收。
3.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按一、二档气价平均水平执行,即3.37元/立方米(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1.05倍)。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
二、非居民销售价格
非居民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调整为4.17元/立方米,价格执行期为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
此外,学校、养老托育服务机构、社区居民委员会福利机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等非居民用户提交公福气价认定资料(详见表格1),用户提交完整申请资料之日起可享受公福气价即居民生活用气第一档价格的1.05倍。
特此通知。
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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